深汕合作区企业家财产被非法侵占二十余载 相关部门为何无动于衷?
2025-06-04
来源:大湾区时报
阅读:
近期,本报连续三次大篇幅报道深汕特别合作区民营企业家马小文的企业及财产遭受违法犯罪人员非法侵占掠夺,政府部门个别公职人员涉嫌充当违法人员“保护伞”,致使企业破产事件。其中:3月13日标题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家工业用地遭侵占,二十载无人处理,求助民营企业法”;4月2日标题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家转让公司被骗,相关部门为何只接警不给立案?”;4月16日标题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家因何事入狱?”。

新闻发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众多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相继转发,反应强烈。系列报道全网每次累计点击量突破数百万次,众多读者及网民纷纷留言评论,对涉事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勾结违法犯罪人员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这些舆论反馈不仅凸显公众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迫切期待,更折射出此类问题对地方发展、政府公信力和营商环境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热心网友希望深圳市相关部门对该案件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幕后“保护伞”,保障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令人遗憾的是,自新闻发布两个多月以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均未主动联系投诉人(受害者)马小文了解案件详情,任由舆论发酵。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马小文公司财产被侵占案件”涉及多家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面对轰动国内外及港澳地区的负面新闻,深汕合作区及深圳市两级政府部门竟然无动于衷?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与深圳一贯秉持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雷厉风行作风背道而驰,严重背离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宗旨。

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对该案件表现出消极抵触态度,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导致涉案违法人员至今仍逍遥法外,未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受害者马小文想要追回被非法侵占的公司财产却是困难重重,维权之路布满荆棘与阻碍。

马小文告诉本报记者,二十多年来,他的人生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从当初满腔热血来到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前身)创业,投入大量资金购买80000多平方米土地,创办自己的公司。历经艰辛经营管理,公司迅速发展,正当他踌躇满志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候,因粗心大意遭遇他人以收购公司名义设局诈骗、侵占等案件,致使公司损失惨重。维权过程中又落入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设置的圈套含冤入狱,出狱后发现自己投资经营多年的企业及厂房已被犯罪分子侵占掠夺一空。
他开始漫无边际的申冤,从深汕合作区到深圳市,从省里到中央都留下他申冤的足迹,他始终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在法制健全的中国,会有像“包青天”、“海瑞海大人”式的上级领导为他主持公道,洗清冤屈,拨乱反正,相信总有一天,参与诈骗、侵占掠夺瓜分他公司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及其幕后“保护伞”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一定能追回本属于他的合法财产。
马小文认为,多年来他多次实名向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违法犯罪人员,举报内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合作区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对其投诉举报的问题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致其公司利益严重受损,这种行为涉嫌存在滥用职权、官商勾结,存在懒政惰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行为。他们完全背离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初心使命,把为民服务的职责抛诸脑后,损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先锋城市,以高效务实的政务服务闻名遐迩。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展示深圳形象的重要窗口,本应积极响应企业诉求,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切实解决企业投诉举报问题。然而,相关人员面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消极漠视、推诿塞责,此类行为如肌体上的“毒瘤”,若不及时整治清除,不仅会动摇国内外企业在深投资兴业的信心,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更会严重损害深圳这座城市的品牌形象与对外声誉,削弱其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与长远发展动能,让众多满怀期待的市场主体倍感失望与寒心。
随着马小文公司财产侵占案件的发生,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然成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这不仅考验着地方相关部门的治理智慧与执行能力,更是对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应对,走好维护法治秩序与企业发展的长远之路。
案件的进展如何,本报将持续跟踪报道。

新闻发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众多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相继转发,反应强烈。系列报道全网每次累计点击量突破数百万次,众多读者及网民纷纷留言评论,对涉事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勾结违法犯罪人员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这些舆论反馈不仅凸显公众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迫切期待,更折射出此类问题对地方发展、政府公信力和营商环境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热心网友希望深圳市相关部门对该案件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幕后“保护伞”,保障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令人遗憾的是,自新闻发布两个多月以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均未主动联系投诉人(受害者)马小文了解案件详情,任由舆论发酵。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马小文公司财产被侵占案件”涉及多家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面对轰动国内外及港澳地区的负面新闻,深汕合作区及深圳市两级政府部门竟然无动于衷?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与深圳一贯秉持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雷厉风行作风背道而驰,严重背离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宗旨。

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对该案件表现出消极抵触态度,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导致涉案违法人员至今仍逍遥法外,未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受害者马小文想要追回被非法侵占的公司财产却是困难重重,维权之路布满荆棘与阻碍。

马小文告诉本报记者,二十多年来,他的人生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从当初满腔热血来到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前身)创业,投入大量资金购买80000多平方米土地,创办自己的公司。历经艰辛经营管理,公司迅速发展,正当他踌躇满志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候,因粗心大意遭遇他人以收购公司名义设局诈骗、侵占等案件,致使公司损失惨重。维权过程中又落入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设置的圈套含冤入狱,出狱后发现自己投资经营多年的企业及厂房已被犯罪分子侵占掠夺一空。
他开始漫无边际的申冤,从深汕合作区到深圳市,从省里到中央都留下他申冤的足迹,他始终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在法制健全的中国,会有像“包青天”、“海瑞海大人”式的上级领导为他主持公道,洗清冤屈,拨乱反正,相信总有一天,参与诈骗、侵占掠夺瓜分他公司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及其幕后“保护伞”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一定能追回本属于他的合法财产。
马小文认为,多年来他多次实名向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违法犯罪人员,举报内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合作区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对其投诉举报的问题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致其公司利益严重受损,这种行为涉嫌存在滥用职权、官商勾结,存在懒政惰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行为。他们完全背离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初心使命,把为民服务的职责抛诸脑后,损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先锋城市,以高效务实的政务服务闻名遐迩。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展示深圳形象的重要窗口,本应积极响应企业诉求,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切实解决企业投诉举报问题。然而,相关人员面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消极漠视、推诿塞责,此类行为如肌体上的“毒瘤”,若不及时整治清除,不仅会动摇国内外企业在深投资兴业的信心,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更会严重损害深圳这座城市的品牌形象与对外声誉,削弱其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与长远发展动能,让众多满怀期待的市场主体倍感失望与寒心。
随着马小文公司财产侵占案件的发生,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然成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这不仅考验着地方相关部门的治理智慧与执行能力,更是对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应对,走好维护法治秩序与企业发展的长远之路。
案件的进展如何,本报将持续跟踪报道。